發布時間:2021-12-17發布者:管理員C點擊次數:758
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40萬臺塑料制品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40萬臺塑料制品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于2021年12月14日在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現場召開。會議由建設單位主持,參加會議的有驗收監測單位(浙江易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及特邀顧問(名單附后),并成立了驗收工作組。會前,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的環保設施進行了現場檢查,會上聽取了建設單位對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對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驗收資料,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臨山鎮湖堤村開發路17號,租用寧波邦世達電器有限公司廠房進行生產。擬投資100萬元,新建“年產440萬臺塑料制品項目”。 本項目勞動定員5人,車間8小時單班制,全年生產天數為300天,廠區內不設食堂和宿舍。
廠區外四鄰關系:東側為寧波華強塑業有限公司;南側為寧波天馬天燁電器公司;西側為余姚市貝蒂電器有限公司;北側為開發路,隔路為寧波輝騰工量具包裝有限公司。
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為該項目編制了《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40萬臺塑料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5月10日,余姚市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進行審批并出具批復文件。
二、項目變更情況
本次為寧波智邦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40萬臺塑料制品項目階段性驗收,本項目目前僅造粒車間建設完成,裝配及電線成纜線均未建設。經現場核實,造粒車間建設情況與原環評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本項目冷卻水和噴淋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道。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混合投料粉塵、擠出廢氣。
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擠出廢氣經處理系統(水噴淋+除濕+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擠出線設備產生的噪聲。本項目夜間不生產。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回收的粉塵、廢活性炭、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員工生活產生,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回收的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工序、廢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資質單位回收處置。
四、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氣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廢氣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濃度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排放限值要求。
(2)噪聲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項目晝間廠界環境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4)固廢
生活垃圾由員工生活產生,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回收的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工序、廢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資質單位回收處置。
五、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廢處理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需求,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外排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要求,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和現場調查,項目環保手續完備,驗收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措施基本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進行了落實,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外排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經認真討論,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健全環保管理體制,切實做好治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完善操作運行臺帳,使治理設施保持正常運轉。
2、加強廢水污染防治,確保噴淋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3、加強危險廢物、固體廢物的儲存管理,防治二次污染事故發生。
4、業主應依照相關管理要求,落實各項防污治污措施。今后項目內容如發生調整或變更,應依據相應規定要求及時向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報備和申請。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