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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
年產300萬個燈罩生產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個燈罩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于2021年12月24日在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現場召開。會議由建設單位主持,參加會議的有驗收監測單位(浙江愛聞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及其他驗收組成員(名單附后),并成立了驗收工作組。會前,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的環保設施進行了現場檢查,會上聽取了建設單位對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對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驗收資料,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A區橫二路8號 ,企業總投資60萬元,總租賃建筑面積844平方米,進行燈罩的生產。
2020年12月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為該項目編制了《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個燈罩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0年12月31日,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項目進行審批《關于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個燈罩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余環建[2020]572號)。
本次為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個燈罩生產項目驗收,經現場核實,建設情況與原環評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道。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注塑廢氣、吹塑廢氣。
注塑廢氣由注塑工序產生,通過車間機械通風,無組織排放。
吹塑廢氣由吹塑工序產生,廢氣經過收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注塑機、吹塑機等設備產生的噪聲。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邊角料、不合格品、廢包裝物、廢潤滑油、含油抹布、廢油桶、廢活性炭、生活垃圾。
廢邊角料、不合格品、廢包裝物收集后委托物資單位處置。
廢潤滑油、含油抹布、廢油桶、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危廢協議尚在簽訂中。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水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生活污水出口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3級限值要求;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要求。
(2)、噪聲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項目所在廠界環境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3)、廢氣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項目排氣筒和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4)、固廢
廢邊角料、不合格品、廢包裝物、廢潤滑油、含油抹布、廢油桶、廢活性炭、生活垃圾。廢邊角料、不合格品、廢包裝物收集后委托物資單位處置。
廢潤滑油、含油抹布、廢油桶、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危廢協議尚在簽訂中。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五、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廢處理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需求,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外排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要求,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六、驗收結論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和現場調查,項目環保手續完備,驗收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措施基本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進行了落實,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外排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經認真討論,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建立和完善內部崗位職責、獎懲制度和“三廢”臺賬制度等相關環保管理制度。
2、加強長效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有效運行,“三廢”穩定達標排放。
3、嚴格控制噪聲。
4、加強固體廢物的收集、儲存、處置等全過程管理,防止二次污染事故發生。
2021年12月24日
驗收報告-余姚市景弘電器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個燈罩生產項目12.23.doc